
央视新闻北京10月13日电(中国之声记者韩雪英)据中国之声《新闻横盘》近日报道,社会上流传“食药监已批准药品15万余种,但品种仅3159种,仅占2%”的消息。对此,国家医保局发文表示,这一说法混淆了基于各种统计口径的数据,进行粗略比较,刻意降低目录药品数量比例,显然是错误的。那么,医保可以支付的药品比例如何计算呢?如果按照同一统计口径换算,全国市场上有销售票据的药品医保医疗药品所占比例是多少,能否满足患者的需求? “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药品超过15万种”和“当前药品总数”2024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是3159个。”这两个数字到底依据什么标准?山西省医保局山西省医保局药品管理办公室三级研究员詹宏普从药品名称开始,解释了两个“权重和建议”的区别。詹宏普说:“药品名称 药品分为两类:通用名和商品名。在用人操作方面,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批准文号的审批。通常一种药品会有多个商品名,同一种药品、不同厂家也会有多个批准文号。医保目录药品是按照药品的有效成分来统计的,通常以通用名称来讨论。例如治疗糖尿病的药物“阿卡波糖”在目录中就算作药品医保药品。药品监管部门统计口径不一。厂家这样做,只要有效成分相同,都被认为是同一种药物。 “现行版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总数为3159种”是这样的。如果按照药品批准数统计,即统计药品监管部门签发的该药品的每一项具体药品同意书的“批准数”数量,最初的逻辑是同一种药品因生产厂家、剂型、规格不同,批准文号不同,可以识别为多种药品。据这些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国生产的药品批准文号已超过15万个,有销售记录的药品超过11万个。由此可见,“医保药品比例”不宜采用3159/150000来得到2%的计算结果。如果我们统一“度量衡”,即将3159个药品的批准文号折算进医保目录,国家医保局发文明确,批准文号有7万多个,提供了占全国市场销售总量近10%、63%的药品。东南大学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晓告诉中国之声,除了澄清两个不同的统计数据 观念上,还要充分认识到药品的研发、管理和临床使用都有一个更新的过程。张晓说:“从中国药典的修订来看,很多药品都进行了升级迭代。现在有一种说法叫‘老药加新’,一些药品的适应症也发生了变化。从药品的临床使用情况来看,各个一线用药和临床指导的二线用药都没有一个很大的界定。”部分结果 临床证据依据临床用药,不断修订。牦牛痛。和改变,并取得了最好的结果。同时,将疗效不确定或容易滥用、临床已下架、长期未制作和服用、可能被其他品种替代的438种药品从目录中删除。 2024年调整后,进境药品数量为91种,调出药品数量为43种。詹宏普表示,国家医保药品3159种,覆盖了临床大部分必需药品,特别是对癌症等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詹宏普进一步表示:“国家基础医学医疗遵循‘保基本’的绩效定位,坚持量力而行、量力而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移动医疗、预防疫苗等不断调整,医疗质量和结构不断调整。”l 保险药品大幅优化,费用水平更加合理,保障水平显着提升。那么,对于“全国市场上有销售票据的药品约63%在医保目录上的经常账户”,未来这个数字将如何变化?张晓强调,所谓比例与防护等级之间不存在正相关关系。医保政策体系的设计就是为了保障基本药物。考虑到资金的承受能力和社会的总体负担,应该明确保险的目的是分散风险。所以,“保基本”是有界限的。实现结构优化比关注本身的比例更实际。 “政策是根据解决需求来的,这个需求也是要有等级的,有些需求是要解决的。有基本的需求,比如有很多慢性病今天。对于一些慢性病,我们需要选择好的药物。在常见的急性病中,对于那些位列比较靠前、影响群众健康的,要尽力解决,特别是老标题政策。这,所以我们需要做出选择,逐步提高防护水平。责任编辑:张菊。发言时请遵守新闻新闻服务协议。